弗林特飲水含鉛 當局6.26億與受害居民和解

密西根州弗林特(Flint)水污染事件訴訟多年,終於在10日達成和解,法官裁定當局需賠償居民6億2600萬元。
由於市府決定更換自來水水源,導致弗林特河水處理過程遭金屬鉛汙染,卻未能及時承認;而密西根州政府一再忽視風險,被認為是水汙染事件最重要的負責人,需負擔大部分的和解金6億元。
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利維(Judith Levy)表示:「這次的和解達成了非常重要的訴求,最重要的是制定一個全面補償的計畫和時程表,而且對每個人標準一致。」
不過負責案件的律師要求將和解金中的2億元作為法律訴訟的費用,但利維尚未應允。
扣掉法律訴訟費用後,和解金的八成將被用來幫助當地兒童;所有弗林特的居民,包括被汙水感染的兒童,甚至有大人長期飲用汙水後被醫師診斷出健康問題,或是商家等任何支付水費的人,都可求償。
2014年至2015年期間,時任州長史奈德(Rick Snyder)指派的弗林特市經理和監管人員放任水處理過程中沒有減少腐蝕的步驟,導致老舊管線的金屬鉛斷裂流入自來水中;鉛含量過多容易傷害兒童腦部發育、注意力不集中和其他行為異常的問題。
在兒科醫師蒙娜·哈拿-阿提沙(Mona Hanna-Attisha)揭發這起事件後,弗林特市才在2015年改回引用底特律地區的水源;因當地居民以非裔族群為主,當時被批評為環境造成種族歧視的案例。
弗林特市將負擔2000萬元的和解金,而邁凱輪醫療保健公司(McLaren Health)則支付500萬元,工程顧問公司Rowe Professional Service支付另外1250萬元。
密州州長葛瑞琴·惠特默(Gretchen Whitmer)和檢察總長內塞爾(Dana Nessel)曾於2020年8月宣布這項消息時表示:「弗林特市的案例本不該發生,而在多的賠償也無法彌補居民所受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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