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墮胎禁令 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暫時恢復

德州8日訴請聯邦上訴法院迅速恢復全美最嚴格的墮胎禁令幾個小時之後,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當晚即裁定允許德州暫時恢復禁止大多數墮胎行為的「參議會8號法案」(Senate Bill 8)。
這項俗稱心跳法案的墮胎禁令9月初實行後,6日被聯邦地方法官皮特曼(Robert Pitman)裁決暫緩執行,部分診所也恢復受理預約,孰料不到一天,這道全美最嚴厲的墮胎禁令就又恢復。
這項「參議會8號法案」(Senate Bill 8)上月初實施後,禁止幾乎所有墮胎行為;奧斯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皮特曼(Robert Pitman)6日下令德州政府暫緩執行此禁令。
「參議會8號法案」回到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戰場,此案即在該法院通關,9月1日生效。
法官皮特曼(Robert Pitman)6日宣布俗稱心跳法案的墮胎禁令暫緩執行後,許多提供墮胎服務的診所唯恐法律追溯問題,依然拒絕為有需要的孕婦墮胎,甚至許多診所早在禁令生效前就已暫停相關業務。
「參議會8號法案」禁止測得胚胎心跳後的幾乎所有墮胎行為,這往往在受孕後六周,部分女性可能還不知道自己懷孕;禁令授權公民檢舉違規者,讓德州政府得以規避法律問題。
共和黨籍的德州檢察長派克斯頓(Ken Paxton)辦公室告訴法院,州當局「不該為檢舉人負責,德州無權避免(公民檢舉的情況發生)。」
派克斯頓辦公室請上訴法院在12日前採取行動,上訴法院8日晚間即做出裁決,下令此案審議期間,全美最嚴厲的墮胎禁令仍有效。
在皮特曼頒布113頁的命令前,其他法院曾拒絕阻止此案付諸實行,包括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和州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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