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頸案被判刑22年半 沙文:希望判決撫慰家屬的傷痕

明尼蘇達州白人警員沙文(Derek Chauvin)跪殺非洲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案25日宣判,法官判決沙文22年6個月有期徒刑,若在獄中表現良好,服刑15年後有機會申請假釋,全案仍可上訴。
開庭後,法官正準備宣讀判決前,沙文打破了本案審判將近一年的沉默,拿下口罩向死者家屬致哀;沙文說:「我真的希望能對家屬表達我的哀悼之意,將來在聯邦法院的審判或許或揭露更多連我都不知道的訊息。但現在,希望法院的宣判可以撫慰你們的傷痕。」
沙文去年5月25日在明尼亞波利斯市(Minneapolis)因單膝壓頸長達九分半鐘,致佛洛伊德死亡,引起全國乃至於全球抗議,沙文也被捕並被控罪;由五名男性與七名女性組成的陪審團陪審團於4月20日對裁定沙文二級過失殺人、三級謀殺和二級謀殺罪全部成立,檢察官向法官求刑30年。
正式宣判前,辯方律師尼爾森(Eric Nelson)向法庭臨時提出數項聲請,包含請求重審與召開聽證會審查陪審員不當行為;尼爾森表示,其中一名陪審員在甄選期間,隱瞞了去年夏天曾參加紀念馬丁路德金恩博士遊行活動的事實,恐造成裁決不公。
此外,由於本案在明尼蘇達州引起極大關注,強烈的民意壓力可能對陪審團造成不當影響,因此請求移轉管轄權至他州重審。但皆遭法官駁回。
沙文的母親卡洛琳.寶林提(Carolyn Pawlenty)則溫情喊話:「我相信你是清白的,等你出獄那一天,我會去接你回家。」
不過,佛洛伊德的家屬並不滿意法院宣判的22年半刑期,認為太短;委任律師指出,家屬明白此一刑期已是明尼蘇達州史上,對於執法過當警察宣判的最長刑期,但仍不足以實現正義;律師說:「真正的正義,是美国領土上的任何一個少數族裔,都不需要擔心自己的膚色會讓他在警察面前,遭受不公平待遇。」
佛洛伊德的哥哥羅尼(Rodney Floyd)直言:「弟弟的死亡讓全家都被判處了思念他的『無期徒刑』,但我們只是要求法院施以最高刑期40年。希望接下來的聯邦審判,可以符合家屬的期待。」
明尼蘇達州
警察
上一則
邁阿密急尋40年大樓崩塌原因 與「剝落問題」有關?
下一則
美国商會籲拜登盡快解除歐洲入境禁令 重振經濟
[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